省广电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全国地面数字电视广播频率规划》等规范文件,进一步优化完善我省广电频率规划使用,构建“源头管控+监测预警+专项治理”三维管理体系,持续推动全省广播电视无线传输秩序规范化发展。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依法依规做好广播电视行业无线电审批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证”)是维护广播电视行业正常运行、保障节目质量和信号传输安全稳定的重要依据,也是实施行业监管的重要抓手。省广电局在组织各级各类广播电台、无线发射台站等开展“两证一照”核查的基础上,持续组织推进办理、换发“两证一照”和700兆赫兹频率迁移后《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办理工作,督促未办理证照手续或已过期的单位和台站,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或换证,推动各级各类广播电视机构将“两证一照”应办尽办,为开展频率审批、监听监看、日常监管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截至目前,共办理传送业务许可证261份,频率使用许可证319份。同时,加强审批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全流程服务保障,依法依规做好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促进合法合规使用频率。
二是完善监测体系,技术赋能行业监管。充分发挥省广电局监测监管平台作用,建立“日监测、周比对、月通报”工作机制,每天汇总掌握监测数据,每月编发监测简报,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部署工作,提高监测监管实效。2024年共印发《安全播出质量监测简报》《新媒体监测简报》各12期,下发问题整改调度提示26份,接收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253条,提醒预警电话648次。指导组织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播出传输业务各上下游单位进一步厘清技术系统边界划分,明确各方责任,加强巡视巡护和运行维护,严密防范非法攻击、破坏、干扰、插播等事件,实现了广播电视无线电秩序规范有序。
三是紧扣重要节点,核查处理违规用频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广电总局部署要求,在春节、全国两会、亚冬会等重要保障期,精心组织开展全省广电行业无线电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管理,加大对违规设台用频行为的治理力度,确保重要保障期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万无一失。督促各设台用频单位严格按照广电总局和省广电局批复的参数进行发射,及时查纠不符合频率规划的用频行为,2024年以来核查处置未严格按照批复播出的情况4件次,不断提高台站和频率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省广电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广电总局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源头管控+监测预警+专项治理”三维管理体系作用,加强向广电总局安全传输保障司、监管中心的沟通汇报,加强与省无委、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局台网协作、省市县协同,汇聚全省广电行业力量,全面维护好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秩序,确保安全播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