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重大崭新命题是如何提出的?
如何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是我们党面临的一个崭新课题。
刚开始,我们只能学习苏联经验,但在实践中我们党很快就察觉到苏联模式的局限。1956年3月,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上指出:“不要再硬搬苏联的一切了,应该用自己的头脑思索了。应该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探索在我们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了。”4月,他发表《论十大关系》,以苏联的经验教训为鉴戒,初步总结中国自己的经验,论述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十大关系。他提出:“我们要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
在后来的实践中,由于党在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很多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思想没有得到贯彻落实,经历了曲折,走了弯路。但是,毛泽东关于“探索自己的具体道路”“自己的建设路线”的观点和“进行第二次结合”的命题,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提出提供了宝贵经验和理论准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站在时代要求、国家发展、人民期待的高度,紧紧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同中央领导集体一起,领导我们党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步一步推向前进。1979年3月,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发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提出一个重要思想:“过去搞民主革命,要适合中国情况,走毛泽东同志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
1982年9月1日—11日,党的十二大在北京举行。邓小平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邓小平还指出:“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来办。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中国人民珍惜同其他国家和人民的友谊和合作,更加珍惜经过自己长期奋斗而得来的独立自主权利。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我们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积极扩大对外交流。同时,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抵制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决不允许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在我国泛滥。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
△党的十二大会场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大崭新命题,回答了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走什么样的道路这一全党和全国人民最为关心的重大问题,成为指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旗帜。
党的十二大提出来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党的十四大开始,改称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党的十六大开始,改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