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05日 星期四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机关党建 PC栏目分类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正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涉电影领域
相关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处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1 09:46:21 来源:国家广电总局 作者: 【 字号:

广电办发〔2020〕3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总局直属各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

根据广电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复审暨精简整合工作计划,广电总局对部分工程建设行业标准进行复审清理,并征求了工程建设标准行政主管部门和电影主管部门的意见,现将关于涉电影领域相关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移除电影内容并修订的标准6项

1.原《广播电影电视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编审办法》(标准代号GY5005-1993)更名为《广播电视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编审办法》;

2.原《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标准代号GY5020-1995)更名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3.《广播电影电视工程设计图形符号及文字符号标准》(标准代号GY/T5059-1997)更名为《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图形符号及文字符号》;

4.《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规程》(标准代号GY/T5006-2010)更名为《广播电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规程》;

5.《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标准代号GY/T5091-2015)更名为《广播电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

6.《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文件编审规程》(标准代号GY/T5002-2015)更名为《广播电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文件编审规程》。

以上六项标准移除电影内容,下一步将根据标准修订计划和实际情况陆续修订出台。

二、作为联合标准继续有效的标准3项,广播电视相关条文由广电总局负责解释

1.《广播电影电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标准代号GY5060-2008);

2.《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用房照明设计规范》(标准代号GY/T5061-2015);

3.《广播电影电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代号GY5067-2017)。

特此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0年12月14日    


分享到

您还未登录,登录后将直接提交信件!

取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