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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关于印发《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9 18:24:00 来源:局政策法规处 作者: 【 字号:

省广电总台,读者出版集团,省广电网络公司,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3月12日



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法治建设部署,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推进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8﹞5号)等规定要求,现就我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各项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责任,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全局系统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为全面落实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为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繁荣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和各司其职相结合。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局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包括省广电总台,读者出版集团,省广电网络公司,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以下同)全面实行普法责任制,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职能,落实普法责任。

(二)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生动性、感染力,提高普法教育实效。

(三)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的同时,发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传媒优势,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四)坚持切合实际与工作创新相结合。立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特性,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和管理服务对象的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理论政策业务等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中央和省委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著作权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法律法规和其他与工作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按上述内容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安排。局机关党委负责政策法规处配合,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普法学习内容及时作出安排。

  四、职责任务

(一)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

1.明确普法工作组织领导责任。普法工作在各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局系统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局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分管范围的普法工作,分管法治建设的局领导对全系统普法工作承担分管责任,局政策法规处作为牵头责任部门,负责全局普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落实等具体工作。局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普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分管负责普法工作,明确普法工作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并逐级落实,层层传导工作责任。努力做到普法工作制度机制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在全系统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纳入总体布局部署落实普法工作责任。从局到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省局已制定下发了《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并根据我局实际列出了全局系统普法责任清单(附后)。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要求,根据各自职能梳理归集履职尽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各类政策性文件,明确普法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要求,制定普法规划、年度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制度机制监督检查落实。实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备案报告制度,普法工作落实完成情况每年年底总结一次,于12月10日前报政策法规处。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一名普法工作联络员,负责普法联络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并向政策法规处报送重要工作信息。

(二)落实系统内普法责任制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完善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会前学法等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度不少于4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带头进行法治宣讲辅导,带头用法守法,在法治实践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2.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以公务人员、采编播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推进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节点和活动,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种法治教育培训、宣讲、辅导活动,组织开展或参与各类法纪知识竞赛、测试活动。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把尊法守法、依法履职情况作为任职、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3.加强党员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4.积极创新载体和方式方法。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依据实际创新设计富有特色、生动活泼、参与便捷、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形式和载体,拓展宣传栏、宣传园地、微信短信平台等法治阵地建设,在机关单位公共活动场所运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楼宇电视、移动电视等载体,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在全系统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

(三)全面履行社会普法责任

1.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局各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业务范围内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要面向管理服务对象,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要在各项执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中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要在行政审批的全过程进行普法,向行政审批相对人详细说明审批的依据、条件、材料、程序、时限等规定要求,在政务服务网站、局门户网站、省政务大厅窗口公布审批指南和信息,提供咨询服务。

2.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促进媒体履行法治宣传社会责任。省广电总台、读者集团及所属媒体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电影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鼓励支持开办法制类频率频道,鼓励引导各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通过开设法制类专栏、专刊、专版、专题节目、微博、微信、QQ群、手机报等形式,搭建起“电视说法、电台问法、报刊释法、网上学法、短信送法”等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媒体普法平台。要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要围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普法宣传,增强法治宣传的主动性、互动性和生动性。积极开展媒体普法益民服务,促进“法律八进”,积极引导和帮助广大群众学习法律知识,提升公民法治理念,倡导社会法治风尚。同时,要重视做好全省各地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报道,及时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局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目要及时更新并拓展内容,为干部职工、社会公众普法学习和法律咨询提供服务。

3.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现代传媒和文艺创作优势,积极鼓励、支持法治类出版物和各类法治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出版、刊载、播出、放映、发行。积极组织开展法治题材的书画、摄影、微电影、微故事、纪录片、公益广告、警言征集展播等法治文化活动。省广电网络公司要在公司网站、各服务窗口和有线电视、户户通广播电视服务过程中做好普法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农家书屋”扩大宪法、党章读本和法制类出版物的配备比例。在全民阅读、城市和农村电影放映、送文化下乡、精准扶贫等行动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强化工作保障。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基层一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向干部职工配备必要的普法学习材料,宪法读本要达到人手一本,党章读本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人手一本。要将法治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列入单位财务预算,统筹安排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普法宣传教育资料、培训、专项活动、必要设备等工作经费,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严格检查考核。要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今年结合“七五”普法规划中期督查,对照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普法工作目标未完成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要注重总结推广落实普法责任制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加强宣传,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水平。

各部门、各单位普法工作分管负责人、责任部门、联络员名单请于3月23日之前报政策法规处(联系人:李燕 电话8539523 邮箱54133015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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