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防汛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各单位: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集中的、区域性的强降水天气已结束,境内河流水位保持平稳,经市政府研判分析,决定将防汛Ⅰ级应急响应降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各县区根据各自防汛形势实际,确定响应级别。陇南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各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集中的、区域性的强降水天气已结束,境内河流水位保持平稳,经市政府研判分析,决定将防汛Ⅰ级应急响应降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各县区根据各自防汛形势实际,确定响应级别。
陇南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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