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局)、甘肃矿区文广新局,省广播电视总台: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6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工作的通知》(甘广电办发〔2020〕73号)要求,请各单位协作做好遴选电视作品和内容审核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评选类别
2017—2019年度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6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承办。评选类别有: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文艺栏目、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节目。
二、评选范围
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电视台或地方电视台播出的上述各类电视节目。
三、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华文化立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原创,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三)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
四、报送数额
(一)各市(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局)、甘肃矿区报送数额为5个,省广电总台报送数额为10个。
(二)报送数额的范围涵盖“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文艺栏目、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节目”六大类节目。
(三)各单位可根据本地节目制作优势,自行确定六大类别报送的比例,总额原则上不能突破规定的报送限额。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作品须准确填写《参评节目推荐表》或《参评栏目推荐表》(见附件),由制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制作单位公章,附参评作品的导演阐述、节目介绍、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主创人员等文字材料各1份,用A4纸打印。
2.参评栏目要求开播一年以上,方可参加“电视文艺栏目”的评选,选录3期节目报送。
3.参评作品的申报资料请严格按照国家广电总局文件“参评材料报送要求”进行准备,因作品申报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4.各单位报送截至时间:2020年5月10日。
省局联系人:廖健太 刘钊
联系电话:0931-8539517,0931-8539519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6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http://www.nrta.gov.cn/art/2020/4/14/art_113_50701.html
甘肃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