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震局、甘肃煤矿安监局,各市(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甘肃省森林消防总队: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应急广播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惠民生、防灾害、保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建好管好用好应急广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强应急广播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的独特作用,不断提升全省应急信息精准快速传播能力,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推进平安甘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快推动应急广播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一手抓工程建设、一手抓运维管理,努力提升应急广播传播覆盖能力,打通应急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还未建成应急广播体系的市县,要加大工作力度,多方争取支持,加快推动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纳入各地“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惠民工程实施范围,尽快启动实施;已建成应急广播体系的市县,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广播运行维护体系,构建可管可控、及时准确、安全便捷的长效机制。
三、完善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应急广播作用。各地广电、应急管理部门要主动对接,会同自然资源、水利、气象、地震、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消防等部门,抓紧建立应急广播协作分工机制和应急信息发布制度,畅通播发渠道,加强预警预报,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在加强灾害预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发布权威信息、协调救援指挥、灾后心理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各自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狠抓工作落实。各市县广电、应急管理部门要联合成立应急广播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应急广播建设和应急信息发布工作。要积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编制、人社、发改、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为做好应急广播建设管理工作提供机构、人员和资金保障。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广播绩效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甘肃省广播电视局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2月22日
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