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17年以来,文化类节目如雨后春笋般兴起,掀起弘扬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热潮。为全面了解我省广电媒体文化类节目开办情况,推进健康繁荣发展,为文化浙江建设做出应有贡献,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开展了全省广电媒体文化类节目调研,并形成书面报告。“看传媒”摘编供行业参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017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2017年7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又下发《关于把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办成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的通知》,鼓励在黄金时段增加公益、文化、科技、经济类节目的播出数量和频次,倡导鼓励播出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自主原创节目。在中央要求和总局调控下,2017年以来,文化类节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中国诗词大会》《朗读者》《见字如面》《国家宝藏》《经典咏流传》等优质原创文化类节目深受观众喜爱,掀起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热潮。
浙江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秀的文化传统,2017年,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在文化大省、文化强省建设基础上做出了建设文化浙江的重大部署。广电媒体加强文化类节目建设,正是遵循中央精神,承担主流媒体责任,落实文化浙江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基本载体。为全面了解我省文化类节目开办情况,加强扶持力度,为文化浙江建设做出应有贡献,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近期组织开展调研,覆盖全省各级广电台在办的文化类节目,共回收180份有效调查问卷。据初步统计,我省广电媒体共开办文化类节目199档,其中广播文化类栏目89档,电视文化类栏目110档。
一、 浙江省广播电视文化类节目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
相关数据显示,浙江省各级广电媒体开办的文化类节目总体上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节目播出常态化,各项投入获得基本保证,在节目地区覆盖、播出时间、播出频率、节目团队、经费来源等方面均有基本保障。
二是节目内容品质化,传承浙江特色文化。全省广电媒体文化类节目植根本土,强化原创,从传统文化、地方文化中汲取养分,满足观众高品质精神追求。
三是节目形式创新化,有效整合了多种资源。广泛采用综艺节目形态,同时注意运用多媒体、融媒体手段,吸引了众多年轻观众,传播成效明显。
四是节目受众年轻化,广电传播格局发生变化。我省广电媒体文化类节目受众年龄段在19至45岁之间的达到59%,已成为电视吸引年轻受众的关键因素。
五是传播效果明显化,满足政府群众双方面需求。既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又有力地配合了各级政府的内外宣传工作。
六是节目团队专业化,人才结构复合多元。文化类节目运作团队专业化程度较高,人才队伍结构相对合理,人才发展环境在不断优化。
总体上来看,我省广电媒体文化类节目建设态势良好,但是对照文化浙江建设的更高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节目投入力度不足,成长机制不够健全。特别是近年以来,面对新媒体冲击和媒介市场激烈竞争,县市级广电台广告创收大幅下滑, “台网分离”后人员、设备、经费紧张,生存发展面临困境,对文化类节目建设的投入心有余力不足。如在对当前文化类节目面临困难的调查中,有62%的广电媒体认为是人力物力不足和资源有限。还有28%的广电媒体认为受到平台的限制,同时缺乏相应的体制机制保障。单就经费来源这一项数据来看,仍有16%的文化类节目没固定的经费来源,还有28%的文化类栏目经费需自筹。而在对文化类节目建设希望得到哪些支持的调查中,有31%的广电媒体希望得到资金支持,有27%的广电媒体希望得到人才支持,有25%希望得到政策支持,还有17%希望得到制度建设方面的支持。
二是节目同质化明显,内容形式较为单一。模仿“成熟型”节目模式成功率高,又无需投入很高的研发成本,是一条节目制作的捷径。2017年以来,文化类电视节目呈现井喷态势,但从内容到形式来看,相互之间借鉴复制较多,创新偏少,呈现出同质化的趋势,容易让观众产生审美疲劳。调查数据显示,我省文化类节目也同样存在此类现象,语言文字、文学经典、戏曲民俗等题材占总量的58%以上,而在栏目形式表达上,也有54%的文化类节目采取了综艺包装的形式。如仅以图书阅读朗读题材的节目为例,全省就有包括省市县三级20多个广电媒体开设的30多档朗读节目。
三是媒介融合力度不够,传播渠道方式不多。在传播生态发生剧烈变化的背景下,我省文化类节目在研发思路调整、对接新媒体、融媒体应用、网络化传播等方面还不够积极主动,通过“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网络同步直播、跨屏传播等多渠道扩大文化类节目影响力还未成常态。从调查统计情况来看,全省目前尚有51%的文化类节目只在传统广播电视和其网站平台上播出,也仅有7%的节目通过跨屏、多屏传播。
四是节目收视率差异明显,多元化盈利模式缺乏。我省广电媒体文化类节目收视率差异明显,除省台重点打造的文化类节目外,地市县的文化类节目收视率普遍较低,或根本没有做收视率调查。从调查数据来看,我省文化类节目盈利途径主要集中在广告冠名和线下活动上,尚缺乏多元化盈利模式的开发。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占22%,年收入10万元到100万的仅占20%,还有55%的节目没有广告收入,缺乏可持续性的造血机制。如何把握好文化类节目高品质水准与经营开发盈利两者之间的度,是当前办好文化类节目亟待探索解决的重要问题。
五是人才分布不均衡,领军创新人才短缺。从调查数据来看,我省文化类节目人才分布不均衡,创新型人才比较短缺。一是人才地区分布、投入不平衡。省级广电、杭州、宁波、湖州、温州广电文化类节目人才储备相对充分,人才投入相对较大。而大多数县市台很难留住专业型人才,还有的台虽然积累了大量的文化素材,但后期制作转换人才严重不足,文化节目生产目标无法落地。二是文化节目生产创作领军型人才缺乏。文化类节目对人才复合度要求很高,培养和引进既有开阔视野和文化品味,又具备互联网思维的创新型人才是当务之急。
二、促进浙江省广电媒体文化类节目繁荣发展的建议
(一) 明确文化类节目定位,加强扶持投入力度
党的十九大对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做出重要战略部署,中央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提出指导方针。为落实文化浙江建设的战略部署,浙江省委、省政府于2017年下半年先后发布《关于加快把文化产业打造成为万亿级产业的意见》《关于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的意见》。推进文化类节目建设,这既是广播电视主动突破、持续创新的必然选择,也是广电主流媒体文化传承创新的使命和责任担当,更是提升文化软实力、部署文化战略和维护文化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地应将其纳入推进文化浙江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来统一考虑、统一部署、统一考核。一是充分考虑当前市县广电台生存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以及文化类节目所具有的意识形态特殊属性,建议将支持文化类节目建设与支持新闻立台建设同等对待,纳入财政专项扶持。二加强与文化、旅游、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合作,整合资源,形成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三是建立对文化类节目创新创优的考核扶持机制,推动设立文化节目建设扶持专项经费,对各地年度优秀文化类节目进行考核、奖励和培育,同时各地也应将文化类节目建设纳入对广电台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考核奖励机制。四是从机建设制和政策保障入手,对文化类节目在用人、投入、资源配置、奖惩激励和目标考核管理上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形成讲导向、有文化、重品位的自觉共识。五是引导各类社会文化产业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对文化节目的扶持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节目衍生品市场等品牌开发环节。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广电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政银联动、资源共享、文化资产评估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为文化节目对接市场提供多层次文化金融服务。
(二) 不断拓展深度广度,大力推进内容形式创新
2018年全国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会议指出,要推动文化类节目转型升级,继续把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作为节目研发重点。针对当前我省文化类节目同质化程度高、题材较为狭窄等问题,要进一步拓展其深度广度,探索时代化、时尚化、国际化表达,力争在题材样式拓展、文化内涵挖掘、制作理念创新等方面实现突破,不断推进文化类节目的转型升级。一是拓展题材内容。立足本土文化资源,挖掘当地文化特色,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浙江及本地优秀传统文化为创作基因库、题材库、故事库,整理拓展、提炼阐发、艺术呈现、丰富内涵,做到资源细分、受众精分、定位清晰。同时关注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如对红船精神的弘扬等,结合新时代特点和实践要求,制作播出更多有思想深度、精神高度、文化厚度的节目。二是创新节目形态。针对不同的文化主题和内涵,尝试更多元的创意与表达形式,如融合真人秀、纪录片、访谈、竞答、表演多种节目形式,探索素人纪实体验、故事化叙事、新媒体传播、从演播室走向户外“跨界”等,做生动、有趣和接地气的文化类节目,吸引更多的年轻观众。如《一路书香》将读书与旅行结合,以沉浸式文化新体验引领“全民行读”热潮,开启国内首个创新形态的户外文化综艺探寻模式。《国家宝藏》通过微型舞台历史剧的方式,建立文物与今人之间的联结,拉近当代与历史的距离。三是发掘时代精神。让传统文化“活起来”的土壤是当下的社会现实,始终坚持“平民意识”,贴近百姓生活,融入情感元素,营造体验氛围,更多地关注普通人的命运和情感、反映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伟大实践,在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中寻找与现代受众认知、情感、生活的契合点,寻找与社会现实和时代精神可匹配的融合之处,让观众产生共鸣和参与感,在潜移默化中传递中华传统、浙江精神和本土文化。
(三)再造内容生产流程,创新融媒体传播架构
针对我省文化类节目媒介融合传播力度不够等问题,要树立互联网思维经营的全新理念,整合大屏小屏资源,打通线上线下,构建全媒体互动的传播框架,积极探索各类融合跨界的创新方式与融媒体传播路径。一是运用融媒体技术,创新表达手段。特别是将VR、AR、3D、H5、实时弹幕、移动直播等科技元素融入文化类节目,探索网络用户喜爱的话语体系和表达方式,实现文化节目的网络化转换,凸显传统文化时尚化、潮流化的表达,吸引更多年轻观众参与其中,让技术革新为形态创新带来更多的想象力和爆发力。二是探索跨界融合,实现多屏交互。以《经典咏流传》为例,在节目内容题材上打破在音乐选曲与诗词选题上文化的、民族的、地域的界限,在节目形式表达上将古典诗词配以流行音乐,在节目互动交流上实现场内外观众实时分享跨屏交互,媒介融合创新成效明显。三是拓展多渠道传播,增强用户黏性。通过“两微一端”矩阵、网络同步直播等多种新媒体渠道,获得更广泛的受众面和更强的用户黏性。利用新媒体碎片化、移动化、事件化、社交化传播特征,将节目碎片化处理后扩散到各大社交网站,引发关注。加强与爱奇艺、优酷、蜻蜓FM、喜马拉雅FM等音视频网站及APP新媒体的合作,多渠道同步直播和点播。
(四)培育文化节目品牌,探索多元化发展路径
针对我省广电媒体文化类节目发展不平衡、缺乏后续造血功能等问题,亟需制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扶持,从政策层面给予引导,从社会化运作方面进行有益尝试。一是加强对文化类节目的品牌培育力度,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与合理布局,建立省、市、县分布合理的文化类节目品牌体系。统筹利用现有频率、频道的空余资源,省级、省会、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台可探索改造现有的电视频道,重新定位为以文化节目制作播出为主的频道。推动各级地方广电台文化类节目从追求数量增加向追求节目质量提升的转型升级,精心打造高品质的、深受当地群众喜爱的文化类节目,形成当地文化品牌效应。二是按照总局把广播电视台办成讲导向、有文化传播平台的要求,对各地结合当地文化特色开办文化类节目的档数及其在创新创优节目培育中所占比例提出基本要求,进一步推动原创文化节目高质量、更平衡、更充分发展,引导广电机构做“有文化的节目”,成为“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排头兵。三是积极探索文化类节目多元化盈利模式,增强后续发展的活力。各级广电媒体应积极探索“节目+平台”的广告运营模式,做好文化类节目内容产品的二次开发、版权营销,延伸产品价值链,提升平台运营价值,吸纳适宜的冠名广告、植入和插播广告,形成多元化的创收渠道。
(五)加强人才培养选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文化类节目具有丰富思想内涵,对人才文化素质要求很高,特别是本土原创文化节目,实际上就是创新人才的比拼。一是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引进。优选一批年龄轻、学历高、能力强的人才充实到文化类节目制作、播出和运营中去;二是抓好学习培训。在每年全省广播电视台业务培训班中增加文化类节目培训内容,开辟进修学习绿色通道,提高文化类节目制作团队业务能力;三是坚持“走出去”。 建立文化类节目专业人员交流学习制度,提供来自国内外顶尖对口部门、专业机构、高等院校的创作研发指导和项目孵化经验,拓展视野,增强技能。四是优化人才结构。用活用好现有的专业人才,完善创新人才团队引进、培养、选用机制,大胆使用专业技术突出而又具有管理才能的高级人才,发挥好领军作用。同时,建立对文化类节目科学的、综合的考核体系。一是考核标准应符合文化类节目的特点,如考虑文化内涵、思想含量、受观众欢迎程度和社会效益等因素。二是激励考评机制应对文化类节目倾斜,对文化类节目团队和人才,在薪酬政策、用人机制、机构数量、节目经费、创先评优、作品获奖等方面予以必要的政策扶持。三是在评奖评优和职称评审等方面对文化类节目适当倾斜。进一步优化广电奖项评审办法,适当加大对一些实现常态播出的“小而美”“专而精”文化节目的推优比例,充分发挥其在鼓励、促进文化类节目创新创优中的导向性作用。
(六)加强规范管理把关,促进健康繁荣发展
文化类节目是传播精神文化的载体,也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应在坚持正确导向的基础上加强引导和管理,促进其健康繁荣发展。首先,在文化类节目的生产、制作和传播过程中,各级广电媒体应始终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坚持创新和继承并存,不断提高对地方优秀文化的甄别、发掘和创新能力。其次,建立健全多部门、多层级协同联动的机制,充分运用好创新创优研讨会、《视听纵横》学刊、《视听评议简报》、“看传媒”公众号等平台的影响力,持续开展文化类节目的推介分享、跟踪评议、研判解读和探讨交流等。第三,行业管理部门应切实做好管理、引导和服务工作,对价值导向偏差及时提醒纠偏。特别是警惕文化类节目滑向过度娱乐化、低俗化,防止重蹈一些综艺类娱乐节目的覆辙。第四,严格按照总局相关要求,严把嘉宾、演员选择关,鼓励行业精英、专家学者、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参与节目,发挥好嘉宾的价值引领和人格示范作用。按照总局关于嘉宾、演员“四个绝对不用”的要求把好关口,防止纹身演员、嘻哈文化、亚文化(非主流文化)和丧文化(颓废文化)等对文化类节目的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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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引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