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局印发《甘肃省广播电视局“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互联网+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并顺利实现了监管数据与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对接互联。
国务院自2019年启动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是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的重要举措。国家广电总局和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局于6月份开始梳理“两个清单”,并根据动态管理的要求,对“两个清单”适时进行了调整梳理。
目前,省局“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共有71项监管事项,“互联网+监管”检查实施清单共有38项监管事项。“两个清单”是全局系统开展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的重要依据,市县两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清单目录分别认领了各自的监管事项清单,省局各业务处室也对照目录清单内容对2019年以来开展的行政检查监管行为采集数据进行了初步填报。下一步,各业务处室将根据“两个清单”后续动态调整情况,结合实际开展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的情况,及时填报监管行为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