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办发〔2025〕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有关单位:
广电总局2025年继续组织开展“全国智慧广电网络新服务”年度征集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智慧广电网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二三四”工作定位,通过开展征集推选工作,加快新型广电网络建设,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行业资源整合聚合和智慧广电网络服务创新推广,丰富拓展智慧广电网络+“政用、商用、民用”新模式、新场景、新业态,打造特色应用、特色服务、特色运营、特色机制,更好服务文化强国、数字中国建设。
二、征集类别
1.整合聚合新机制
2.视听消费新体验
3.智慧家庭新场景
4.数字文化新应用
5.政务商务新服务
三、征集对象
1.有线、无线、卫星广播电视传输覆盖机构
2.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集成播控服务运营机构、传输服务机构
3.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运营机构等
以上各单位均可申报推荐案例。申报单位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024年1月1日以来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征集材料
各单位按《2025年“全国智慧广电网络新服务”申报指南》(附件1)填写申报表(附件2)。
五、征集推选安排
1.征集和初评推荐时间:2025年5月31日截止。
2.征集和初评推荐安排:
(1)申报:各单位登录“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征集评选平台”(网址:rh.pingshen.nrta.gov.cn)申报填写。
(2)审核和初评推荐:各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申报机构的案例审核和初评推荐工作,中央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案例申报和初评推荐工作。请优中选优,填写《2025年“全国智慧广电网络新服务”推荐汇总表》(附件3)盖章后登录平台报送。
(3)初评推荐案例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案例总数不超过10个且单类推荐不超过4个,其中,2024年入选案例在3个及以上省份(江苏、浙江、湖南、广东),推荐案例总数可增加至不超过12个;中央有关单位推荐案例总数不超过5个且单类推荐不超过2个。
3.评选评审:
广电总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评审队伍,对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有关单位初评推荐的案例进行复评和终评。终评环节将视情组织现场答辩。评选结果在广电总局网站上公布。
六、其他说明
对入选2025年“全国智慧广电网络新服务”的案例,广电总局将给予扶持,并积极组织推广先进做法经验,在发展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对组织得力、表现突出的审核和初评推荐地区或单位,在下一年度征集推选中将增加推荐名额。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转发至本辖区、本单位涉及的征集对象,认真组织做好征集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全国智慧广电网络新服务”申报指南.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