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广局媒发〔2024〕5号
甘肃省广播电视局关于
开展2024年全省广播电视主题公益广告
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省局直属有关单位,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影视传媒类大专院校(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八个一”文化品牌为抓手全力推动文化传承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我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精品创作,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与传播,省广电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广播电视主题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电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重要时间节点,突出主题主线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在传承优秀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增强精神力量、倡导文明新风、维护公序良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用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的优秀作品引领社会风尚,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贡献广电力量。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各市州、甘肃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鼓励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大专院校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征集活动。
三、征集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和内容
本次活动征集的作品须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创作或创意完成(已报送过的作品不得重复报送)。重点突出以下主题: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主题。
反映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于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的新贡献。
2.“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主题。反映新中国成立75年来党和国家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充分展示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伟大实践和宝贵经验,生动展现我省党员干部、普通群众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逐梦前行、火热奋斗的先进典型和感人故事。
3.“文化传承发展”主题。推进落实“八个一”文化品牌建设,深度挖掘具有甘肃元素的敦煌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始祖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特色文化,宣传阐释优秀传统文化精髓、文化魅力和时代价值,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
4.“乡村振兴”主题。围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新时代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为内容,多角度、多维度反映甘肃乡村振兴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现全省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为追求美好生活而不懈奋斗的场景。
5.“美丽甘肃”主题。围绕推进美丽甘肃建设,推动绿色发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不同视角反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甘肃的生动实践,展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6.“精神文明建设”主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新风正气,围绕红色遗址、革命文物、革命英烈、时代楷模、道德模范,以及文明乡风、高效政风和“德润陇原”“陇人骄子”“甘肃好人”等道德实践和学习宣传活动,深化精神文明先进典型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坚定共同理想、激发爱国精神、投身陇原实践。
7.“科普与法制宣传”主题。普及卫生健康、全民健身、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节水保水、禁毒禁烟、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普法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广电设施保护、防范非法集资、打击电信诈骗、改善营商环境、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的知识。
(二)作品创作标准和报送要求
1. 作品创作标准
作品应以原创为原则,作品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坚持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思想,作品应当题材多样、主题鲜明、逻辑清晰、内容健康、制作精良,力求创意新颖、画面鲜活、简洁明快、易于传播、感染力强,坚决避免套路化、模式化的创作方式,避免单纯说教、简单生硬、口号化、脸谱化、标签化。作品中不可添加水印和其他标识,不得插入商业广告。
2.报送要求
此次活动报送的项目为广播作品、电视作品、广播文案、电视文案、组织单位五类。
(1)广播作品、电视作品、广播文案、电视文案报送数量不限,所有作品需填写《2024年全省广播电视主题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作品报送表》(附件1),表格连同作品一并提交。
(2)组织单位既可推荐广电行政管理部门,也可推荐播出机构,推荐单位除填写《2024年全省广播电视主题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附件2)外,还须另附正式文字材料(工作基本情况、成绩及经验等)。组织单位每个市州限报1家,省广电总台限报2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大专院校只申报作品和文案项目。
(3)各市州、甘肃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本辖区内此次活动的组织工作,要对各播出机构报送的项目进行初审和汇总,填写《2024年全省广播电视主题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作品汇总表》(附件3),连同作品和表格统一报送至省广电局。省广电总台所属各频率频道项目由总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负责统一报送。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大专院校作品和表格(附件1、3)直接报送省广电局。
(4)广播、电视作品须以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申请表格(附件1、2、3)和相关文字材料须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电子版通过光盘或U盘与作品一并报送)。
(5)格式要求: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①广播作品:MP3或WMA格式,码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深度不低于16位,采样频率不低于44.1KHz。
②电视作品:高清晰度视频,MP4格式,H.264或MPEG2编码,1920×108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15Mbps。鼓励制作4K超高清作品,MP4格式,H.265编码,3840×216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50Mbps。
③广播、电视文案:大标题:方正小标宋,小二字号;一级标题:黑体,小三字号;二级标题:楷体加粗,小三字号;正文:仿宋,小三字号;纸张类型:A4;页码:纯数字,居中;页眉页脚:空白;纸张方向:竖。
④报送的广播、电视作品单件时长不超过3分钟。
(三)其他
1.报送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
2.报送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独立创作或合作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作者应确认拥有其报送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作者承担法律责任。严禁抄袭、摹仿、拷贝他人作品,一经查出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和所获奖项。
3.作者应保证报送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4.本次活动不向参加单位、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5.本次活动对所有征集作品有宣传、展示的权利。
四、活动时间和步骤
本次活动自2024年4月15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作品报送阶段(2024年4月15日-2024年7月31日)
各单位按照活动主题、内容、标准和要求制作、报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和文案,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选、公布阶段(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
本次活动评审委员会对全省报送的广播作品、电视作品、广播文案、电视文案、组织单位五类项目进行评选,确定优秀广播、电视作品各10个,入围广播、电视作品各10个,优秀广播、电视文案共5个,入围广播、电视文案共5个,优秀组织单位10家。本次活动另设优秀广播电视作品特别扶持项目3-5个,对重大主题精品进行重点扶持。
省广电局将于2024年8月底前公布评选结果,以扶持项目资金形式对评选出的优秀广播、电视作品和文案进行项目扶持,将优秀作品纳入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并无偿提供给全省各级播出机构集中展播。
(三)宣传展播阶段(2024年9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宣传展播期间,各级播出机构每套广播节目每日播出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8条(次),其中在6:00至8:00、11:00至13:00两个黄金时段,播出数量分别不少于2条(次),在19:00至21:00之间集中播出一次;每套电视节目每日播出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12条(次),其中在19:00至21:00黄金时段,播出数量不少于4条(次),在21:00至23:00之间集中播出一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和深化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的关键一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任务艰巨。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公益广告创作宣传纳入宣传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认真研究谋划,加强宣传发动,精心组织推进,强化创作指导,调动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和社会各界各类创作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加大对优秀创作主体的培育扶持力度,营造有利于精品创作生产的良好环境,确保公益广告宣传提质增效。
(二)紧扣主题,突出特色。各级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制定重点选题计划,加大资金、人力、物力投入;要按照“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的要求,紧密结合甘肃实际,从群众生活的真情实感中找选题、找灵感,既要有深刻的内涵和鲜明的主题,又要在内容创意、丰富形式和视角冲击等方面与时俱进、推陈出新;要坚持用心用情用功,深耕精品创作,坚持用“小切口”展现“大视野”、用“小故事”讲活“大道理”、用“小情节”展现“大格局”的手法,利用公益广告形式讲述好甘肃故事、传播好甘肃声音、塑造好甘肃形象。
(三)严格把关,创优推优。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强化引领扶持,切实加强对征集展播活动的组织指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作品初审、筛选、报送等各项工作。要严把作品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强化内容审核,在选题选材、艺术水准等方面严格把关、优中选优,防止同质化、标语化,确保选出导向正确、品质上乘的作品。
(四)加强指导,优化播出。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加强监测监看,及时收集汇总辖区内播出机构创作展播的情况。要积极拓展新媒体传播平台,统筹大屏小屏,严格执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公益广告播出各项规定要求,落实播出时段,保证播出数量,科学合理编排,把握好时度效,实现定期定时、常态化播出,不断提升公益广告传播效果和社会影响。
联 系 人:张丽萍 刘红艺
联系电话:0931-8539552 0931-8539507(传真)
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26号(甘肃省广播电视局传媒处)
附件:
1.2024年全省广播电视主题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 作品报送表.doc
2.2024年全省广播电视主题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 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doc
3.2024年全省广播电视主题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 作品汇总表.doc
甘肃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