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财政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局)、甘肃矿区文广新局、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4〕85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以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部门政府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财综〔2017〕31号)要求,结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专门化目录>的通知》(甘财综〔2017〕70号)精神,省财政厅会同省广播电视局编制了《甘肃省广播电视局政府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府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的通知》(甘财科〔2017〕209号)同时废止。
附件:《甘肃省广播电视局政府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甘财科〔2019〕83号.pdf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