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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广播电视局
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广播电视新闻作品
季度推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3 16:50:01 来源:局宣传管理处 作者: 【 字号:

各市(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局)、甘肃矿区文广新局,省广电总台: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加强新闻舆论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作品的示范引领效应,不断提升新闻节目质量和舆论引导能力,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全国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季度推优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推优范围

由各级广播电视台原创,在推荐季度首次播放的新闻作品均可参加推优,作品类型主要包括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新闻访谈等。

二、推优标准

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的总体标准下,重点鼓励以下新闻作品:

(一)深入生动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优秀作品;

(二)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的优秀作品;

(三)把握时度效,提高议题设置能力,加强热点问题引导,着力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化解矛盾的优秀作品;

(四)创新理念、形式、方法、手段和话语表达的优秀作品;

(五)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体现“走转改”要求的优秀作品。

三、推优数量及奖励办法

推优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国家广电总局每季度推荐约20件优秀新闻作品,全年共推荐约80件优秀新闻作品。总局对获推荐的优秀新闻作品颁发证书和扶持资金,在总局宣传工作例会上予以通报表扬,通过宣传工作例会、行业报刊、行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经验介绍和推介。

四、注意事项

(一)上报时限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向省局宣传管理处上报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对应四个季度分4批报送。第一批报送截至日期为2019年4月20日;第二批截至日期为2019年7月20日,第三批截至日期为2019年10月20日;第四批截至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所上报新闻作品的首播时间须在上报截至时间前一季度。如:2019年第一批上报的新闻作品首播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依次类推。逾期省局不再接受作品报送。

(二)作品报送注意事项。向省局上报的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需包括《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广播新闻作品音频文件(MP3或WAV格式)、电视新闻作品视频文件(MP4,1920*1080,50M码流),音视频文件大小控制在2G以内。

请各单位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各级广播电视台,省局每季度上报前不再另行发文通知(每季度优秀新闻作品上报前,省局将在“甘肃广电宣传”QQ群提前通知,请及时关注)。

附: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荐表.docx

联系人:刘钊   电  话:0931-8539519   传  真:0931-8539518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226号省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

 

                                                                   甘肃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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