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2日 星期三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 咨询列表 详情
咨询详情
标题 咨询业务
内容 你好!我单位因宣传政策的需要,近期要制作动漫短视频,但是联系的几个动漫制作公司均没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影视发行放映发行许可证》,他们说动漫短视频不属于影视作品,不需要这两个资质。请问,用于政策宣传的动漫短视频制作公司需不需要这两个资质?
办件编号 LY2020006
留言时间 2020-04-09 09:07:27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您好!根据国家广电总局令第34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贵公司拍摄动漫短视频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资质,请在省政府政务大厅省广电局窗口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甘肃省广播电视局 2020.04.13

您还未登录,登录后将直接提交信件!

取消确认